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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三包”质保政策

以下内容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信息产业部颁布《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进行说明。

保修条款总则

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移动电话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附件产品按其产品规定保修细则执行,保修期购机单所注日期为准。

一、南京智能生活馆MSC购买新机享受“七天包退、十五天包换、一年质保”售后服务: 

  1. “七天包退”: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出现非人为性能故障的:您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若要求换货时,我们会免费为您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若要求退货时,我们会负责免费为您退货,并按交易价格一次退清货款。(性能故障如备注列表所示)
  2. “十五天包换”: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上图《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您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若要求换货时,我们会为您免费为您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性能故障如备注列表所示)

※根据国家公示《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不符合7天退换和15天更换政策为:

  1. 产品功能正常无性能故障,但因各品牌厂家的产品配件供应商不同,导致的同样配置机型相同条件下的差异的;包括但不限于屏幕显示色差(冷暖屏),外观颜色,电池厂家不同等;
  2. 使用方法差异造成问题的;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和系统问题、网络原因、电池耗电速度、发热、手感等问题;
  3. 软件导致的非性能故障问题,即为通过软件处理能够排除的问题;
  4. 未列及不符合部分,以厂家授权售后中心检测为准;

“一年质保”:移动电话机主机三包有效期为一年,附件的三包有效期见下表《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三包有效期自交易完成之日起计算;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名称三包有效期(年)折旧率(日)备注
手持移动电话机10.50%-
车载移动电话机10.50%-
固定台站电话机10.50%-
电池6个月--
充电器(充电座)1--
外接有线耳机3个月--
移动终端卡1--
数据接口卡1--

※一年质保中,各项目与《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质保不符的,以各厂家指定售后政策为准;


二、不符合保修、退换政策情况

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四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实行三包,但可以实行合理的收费修理:

(一) 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二) 信息不匹配:物品型号或序列号被去除或更改,或用户提供的序列号(手机为IMEI号)无法匹配交易记录的;

(三) 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包括但不限于软件问题(ROOT、越狱等)和硬件问题(人为摔碰、进液等)

(四) 非承担厂家授权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五) 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其他未列及不符合质保政策以“三包规定”和厂家授权售后检测为准; 

备注: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列表

  1. 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
  2. 无声响、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
  3. 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
  4. 因结构或者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
  5. 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陆或通讯
  6. 充电器不工作或者不正常,使用指定充电器无法正常充电
  7. 无振铃
  8. 电池充电后手机仍然不能正常工作;判断依据为电池容量不小于80%
  9. 拨号错误
  10. 移动终端卡不能正常工作
  11. 非正常关机
  12. 外接有限耳机不能正常送受话
  13. SIM卡接触不良
  14. 数据接口卡不能正常工作
  15. 按键控制失效


三、三包有效期内维修更配质保

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修理者免费修理。修理者应当保证修理后的移动电话机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更配质保:三包有效期内进行维修的产品享受质保,质保周期以各厂家指定售后站点规定周期为准;


四、南京智能生活馆MSC商品质保及送修注意事项:

(一)退换及质保注意事项:

  1. 购买商品时前请先检查商品外观及相应附件,交易完成后将不就商品或附件的外观等非性能故障问题进行退换货;
  2. 商品在通电插卡或者激活手机之前请详细阅读说明书,并了解所购商品是否满足您的需求(网络制式,手机各项功能参数等),购买后若无硬件功能故障则不能退换;
  3. 因软件不兼容的非硬件性能故障质量的商品问题,将不予退换货;
  4. 手机通讯、电脑、数码配件等可以通过系统升级排除的故障,客户可以送至南京智能生活馆MSC任意门店进行处理,若排除故障,则不在退换范围内;
  5. 未经授权的修理、未按照使用说明书保养、误用、疏忽、浸液、摔过而造成商品出现故障或损坏的,不予退换货,并且依国家规定,将丧失厂家三包;
  6. 运营商合约机的手机产品,产生退换服务的,因运营商要求手机卡与手机需绑定,故换机后需您至营业厅办理换绑手续;
  7. 应要求已预先激活手机、安装软件、拆封贴膜及其他类似定制服务的无法享受退换。
  8. 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合退换的情形。
  9. 单独购买的配件根据相应配件质保政策享受售后服务(贴膜、保护类配件等不做退换);赠送的礼品和配件不享受售后服务。

(二)"送修"注意事项: 

  1. 客户在工作时间(每天9:00--21:30)致电本站售后服务热线02586893888或02586893888,就产品问题可向售后服务工作人员咨询,初步协助处理;
  2. 客户在将产品送至本公司售后时,无法证明情况下须提供该产品相关保修凭证;
  3. 对于非南京智能生活馆MSC销售的产品:软件安装升级、系统修复、解锁、功能破解、各类硬件故障,售后中心提供付费维修服务;
  4. 顾客送修或软件升级前请先自行备份重要资料,同时须解除相关ID密码、退出重要软件,若维修过程造成相关损失、丢失的将自行承担;
  5. 客户送修时秉承先进行软件故障处理,若故障无法排除,再进行硬件处理的处理流程;
  6. 由于入液或人为原因损坏的产品,内部零件可能存在被腐蚀、变形、脱落等原因,在维修过程中会导致产品修不好或无法复原至送修状态,此类产品的维修风险需您自行承担,请在维修前慎重考虑;
  7. 若不能判定是否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并且双方主观意见存在分歧时,以厂家授权售后检测结果为准;
  8. 按规定,维修期限30天以内,最长不超过60天,超过60天的,按购买价值和使用时间折价补偿客户;维修后,质保时间对应参照厂家售后质保和南京智能生活馆MSC快修质保;
  9. 维修期间,南京智能生活馆MSC可免费提供备用机使用,涉及部分情况机型需要收取押金请您谅解,并且会在取机后全额退还给您;
  10. 产品维修好后,客户需凭相应的维修单据领回维修的产品,如单据丢失则无法领取;
  11. 涉及邮寄保修的产品,需发回保修卡、条码及机头(涉及退换的需要原样全套寄回),配件故障的寄回相应的配件,附上故障描述及您的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与详细的回邮地址,以便我们的售后工作;
  12. 南京智能生活馆MSC不签收到付且保价包裹,邮寄客户请付费,到货后我们会联系您进行邮费退还;
  13. 特别提示:客户若因特殊情况退机需承担10%—20%的退机费,价格以南京智能生活馆MSC当日最新网站报价为基数进行折算。 

※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三包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相应品牌厂商授权规定为准!